
12月31日前摩托车挂牌有特殊牌证政策
2014
06/04
07:56
宁化县新闻中心
记者从宁化公安交警获悉,宁化县城乡居民在2013年9月1日前购买的摩托车(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未办理注册登记挂牌的,可缓交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只需交交强险和牌照工本费(280元)便可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挂牌。特殊牌证政策执行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止。此牌证政策可让每位车主挂牌比原来节省费用600余元。
此外,宁化县城乡居民购买的未申请临时备案登记的燃油助力车和超标电动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在2014年12月31日前,到宁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驾管中队(工业园)或各乡镇派出所申请临时备案登记办理临时号牌。6月1日起,县公安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燃油助力车和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对未登记上牌的一律予以暂扣和强制登记挂牌。2014年8月1日起,严禁无牌的燃油助力车和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一律予以暂扣和处罚。
据介绍,车辆所有人申请车辆登记时,须凭本人身份证(非本县居民还需凭暂住证)、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交强险及所购车辆。如无法提供车辆登记所需的完整来历证明的,可以提供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收据(加盖车行专用章),或者所有人住所地的乡镇、街道、村等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并附上申请人车辆来源情况的说明。(刘才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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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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