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推行信访案件“双重审核”制度
2014
05/27
08:13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今年来,宁化县推行信访案件“双重审核”制度,先后对25件信访件实行双重审核,6件信访件被要求补充完善,1件信访件被要求重新调查。
据了解,该制度规定凡由县纪委信访室发函交办的信访件,承办单位在案件查结后,一律将案件材料上报信访室,重点查看信访反映问题是否查清、证据材料是否齐全、实名举报是否反馈;凡拟作信访了结的案件,一律交案件审理室审核,重点对调查失实、查无实据、信访监督、效能问责、转立案五类信访案件进行评估审查。对调查事实、成案可能性进行评析,对处理建议、定性意见进行审查,提出结案、补充完善、重新调查、重新处理的审理意见。审理意见由审理室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反馈信访室,对予以结案的信访件,由信访室按规定程序结案;对要求补充完善、重新调查或重新处理的信访案件,每月一通报,责令承办单位限期办理到位。(福建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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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福建省纪委】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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