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中沙司法所关爱社区矫正对象
2014
03/11
08:09
宁化县新闻中心
3月5日上午,宁化中沙司法所的司法工作人员开展关爱社区矫正人员活动,工作人员来到社区矫正对象付某家中进行了每月例行家访,鼓励他树立生活信心。
付某因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于2011年10月份入矫。在付某家中,司法工作人员详细地了解付某这个月的生活、工作及思想情况,了解到付某自己经营一年多的家具店生意日益兴隆,日子过得越来越好的情况时,感到欣慰,并表示经营、生活中如遇到什么困难可以找司法所帮忙,司法所会尽最大努力进行帮扶。并为他讲解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和教育付某要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更加严格要求自已,约束自己的行为,争做学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两年多来的教育、关心和帮助,我会积极改正,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付某保证将更加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诚实经营,争取早日解除社区矫正。(张茜茜 吕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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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茜茜 吕摩西】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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