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出台意见深化“马上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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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宁化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突出“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推动“增鼓正”活动深入开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从明确总体目标、把握具体要求、落实方法步骤、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今年县“增激情、鼓干劲、正风气”活动重点是进一步深化“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深化这项活动,就是要把“马上就办”作风推广到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每位干部,体现到履行职责和业务工作的每个环节。
意见要求,深化“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具体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项目审批提速办。全县项目审批全部实行“窗口代办”和部门代办。对于一般审批事项必须做到在窗口立等可取、现场办结;对于需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从接件之日起由窗口单位全程办理,直至办结;对于部分确需回单位机关讨论研究办理的审批事项,必须明确办理时限,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审批承诺时限平均要按法定时限压缩60%以上,即办率(当场办结率)要达到60%以上。项目审批要做到“四个一”,即“不耽误项目一分钟、不吃项目单位一顿饭、不用项目单位一次车、不额外收项目单位一分钱”,保证项目办理高效顺畅。二是本职业务高效办。对于全局性业务工作,要分门别类,把握重点,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保持高效运转;对于一般性业务工作,要举轻若重,雷厉风行,不让事情在自己手里耽误,一般事情不过夜,复杂的事情不过周;对于紧急性业务工作,要加快节奏,加班加点,不怕疲劳,连续作战,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任务。
意见指出,三是群众诉求快速办。基层群众诉求,承办单位要反应迅速、反馈迅速、整改迅速,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解释清楚,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群众来信来电咨询、上门办理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一时无法办理的要有明确答复;对于群众一般问题的投诉件,要立查快办、及时处理,办理时限一般不过1周;对于需要单位协审把关的原则上要马上表态,问题比较复杂需要集体研究的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对于群体性来访诉求,回复反馈时限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复杂问题不能超过1个月。四是交办工作立即办。对于招商引资任务和“7+3”项目组工作,责任单位要细化到月、明确到人,定期通报进度,有效落到实处;对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要达到100%,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要达到100%;对于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按批办要求办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和阶段性重点事项要急事急办、要事快办、特事特办,确保交办事项不过期;对于集体研究决定交办事项,要按时办理反馈,未明确时限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对于来文单位有回复期限的,要严格按照要求时限办理完毕,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要及时向来文单位说明情况,并报告主管领导。
意见还对落实方法步骤、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刘才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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