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提高农村干部及农村老党员待遇
2013
08/03
07:21
宁化县新闻中心
8月1日,宁化县委、县政府下发通知,从今年7月起提高在职村两委干部、离任村主干生活补贴标准以及对上世纪50、60年代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进行生活补贴。补贴调整后,将调动农村党员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工作积极性。
据了解,实行新的生活补贴标准后,该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1050元,其他核定的村两委干部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680元等。对连续任职满9年或累计任职满15年以上的离任村主干,以每人每月55元补助为基数,按每年工龄再加5元标准计入生活补助额。
该县实行上世纪50、60年代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制度。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村老党员,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该县还要求各乡镇、村党组织建立相应的关怀农村党员的工作机制,做到党员生病住院、大灾大难有人走访,生老病死有人吊唁,让党员及家属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补助经费由县乡财政支出,每年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在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上,农村老党员定额生活补贴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统一划入各乡镇指定帐户,由各乡镇党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放到位。发放上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季度发放一次,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在补助对象的管理上,县委组织部对补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进行审核。(刘才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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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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