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家未上报落实“八项规定”具体措施的单位被通报
2013
04/23
08:23
宁化县新闻中心
4月19日,宁化县“增激情、鼓干劲、正风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对全县11家单位未按要求上报落实“八项规定”具体措施办法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全县大部分单位都能围绕服务群众、转变文风会风、规范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上报了落实“八项规定”具体措施办法。但截至4月10日,仍有县人行、县烟草、县供电、县建行、县农发行、县电信、县闽通、县移动、县工行、县人寿、县人保等11个单位未按要求上报具体措施办法。
《通报》要求,逾期未上报本单位落实“八项规定”具体措施办法的11家单位必须在4月30日前以书面或政务网、邮箱等形式报县“增激情、鼓干劲、正风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逾期未报的原因作出书面说明。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增激情、鼓干劲、正风气”活动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八项规定”,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审批代办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活动办将定期不定期对县“增激情、鼓干劲、正风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八项规定”和项目代办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进行问责追究。(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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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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