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乐乡举办学习贯彻新《省计生条例》培训班
2013
01/10
08:11
宁化县新闻中心
1月8日,宁化县安乐乡举行学习贯彻新《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计生条例》)培训会,各村书记、主任,村计生管理员、计生小组长,全体乡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2012年12月15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决定,对我省现行多项计生政策作出微调。
为学习贯彻新《计生条例》,尽快把新的计生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群众充分了解,为今后计生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安乐乡政府第一时间召集有关人员进行新《计生条例》新规培训。培训会上,乡分管领导向与会人员着重介绍了迫切需要群众知道、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新规定,特别是今后符合生育二胎者将不再受四年生育间隔期的规定,可由夫妻双方自主选择;违反规定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不得招用、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藏匿包庇超生行为最高可罚1万元等新规定进行了重点讲解。会议要求,乡村干部要村自为站,村里以大会集中学,小组分散学的方式,迅速把新《计生条规》精神传达给广大干部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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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丽勍 江长伙】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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