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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水土流失治理土地整理项目立项获市批复

2012
10/22
07:53
宁化县国土资源局

    近日,宁化县2012年结合水土流失的土地整理项目获得三明市国土资源局立项批复,标志着该县2012年结合水土流失的土地整理项目正式启动实施。

    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结合水土流失治理的土地整治和“青山挂白”治理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2]89号),省国土资源厅下拨给宁化县水土流失治理的土地整治补助资金1500万元,要求结合水土流失的土地整理的耕地开发新增耕地不少于500亩。

    按照省国土厅要求,宁化县国土资源局和水土办将水土流失治理和耕地开发结合起来实施,确定了石壁镇溪背村、淮土乡桥头村两个水土流失治理的土地整理项目,其土地整治总面积6126.4亩,项目投资1984.86万元(专项资金补助1500万元,自筹资金484.86万元),其中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493亩,土地开发面积633.4亩,可新增耕地面积600.3亩。

    水土流失治理的土地整治分为土地开发和水土流失整理两部分工程实施。土地开发部分由石壁镇、淮土乡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宁化县国土资源局为项目监管单位;水土流失整理部分由宁化县水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宁化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为项目监管单位。按照市国土局批复要求,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监管单位宁化县国土资源局、宁化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将实行项目资金报账制,按项目进度拨付工程专项资金。同时严格按照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工程量审核资金审计制的要求,明确目标责任,规范运作,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张荣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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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荣郎】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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