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水土流失区全面实行封山育林
2012
08/03
08:15
宁化县新闻中心
根据政府令,在实行封山育林区域内,禁止砍柴、割草、打枝、扒树叶、放牧、采脂、挖树根、剥树皮、非抚育性修枝及其它毁林活动;禁止非法开垦、取土、采砂、采石、采矿、采种等。对淮土、石壁、济村、方田4个乡镇实行商品材限制砍伐,并逐步关停境内木材加工企业等。淮土乡、石壁镇村民存量柴片实行相对集中存放,由管护巡查员统一管理。对实行燃料补助的乡镇,禁止买卖和燃烧柴草(桔杆除外),单位食堂、酒店和所有住户禁止燃烧柴草等。
为使政府令落到实处,该县及时制定了封山育林实施方案,封山育林村规民约。县里统一制作了封禁告示牌150块。该县还建立县管乡、乡管村、村管管护巡查员、管护巡查员管村民的管理机制。县里组建禁烧柴草监督队伍,负责封山育林管护及禁烧柴草工作的日常检查。对水土流失重点乡镇石壁镇和淮土乡的常年居住的农业人口实行燃料补助,引导当地农民以电、沼气、煤、液化气等燃料代替柴草,燃料补助金额分档次确定。(刘才恒/文 曹月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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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文 曹月华/图】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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