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32名困难居民获省红十字大病救助金
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到患者家庭回访
“有了这1.4万元,丈夫一年的中药费就不愁了。”6月5日,在宁化县翠江镇红卫村,患者家属老黄拿出存折,指着上面打印的数字对记者说。老黄所说的1.4万元,是省红十字会于今年3月29日汇给她的大病救助金。截至目前,宁化县有32名困难居民获省红十字会大病救助金,共47.79万元。
2010年,老黄的丈夫不幸患上肺癌。为了给丈夫治病,家中东挪西借,花费30多万元医疗费。去年11月,老黄在宁化县医保中心办理医保手续时,了解到省红十字会关于大病救助的信息。她抱着抱着尝试的心理,向宁化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并递交了有关材料。经过宁化县红十字会的审核,并上报省、市红十字会,3月29日,老黄的丈夫获得了1.4万大病救助金。
据介绍,为减轻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2011年,省红十字会启动实施了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简称“大病救助”)。 大病救助主要针对省内因患重特大疾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或因支付数额较大的住院医疗费用而陷入经济困境的城乡困难家庭人员。救助对象为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四类。救助病种包含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7种。
在补助方法上,救助实行差额累进补助办法。凡年度内患上述疾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为3万~5万元部分(低保对象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为2万~5万元),按10%给予人道救助;5万~10万元部分,按15%给予人道救助;10万~20万元部分,按20%给予人道救助;20万元以上部分,按30%给予人道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1次,封顶为20万元。
此外,在申请程序上,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填写《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证明、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与费用资料、城镇医保及新农合等报销情况。(刘才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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