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红豆杉树兜也犯法
2010
06/08
08:21
宁化县新闻中心
6月2日,宁化中沙森林派出所侦破一起非法采挖红豆杉树兜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清因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现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年3月15日傍晚,中沙森林派出所据群众报案,在河龙乡下伊村李某清租住房中查获一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的树兜。经调查,该树兜系南方红豆杉,是李某清今年3月14日、15日连续两个下午在河龙乡高阳村中宜组瓦桥路边上采挖回来的。
巧的是,去年的3月份,该红豆杉被盗伐后,正是李某清向中沙森林派出所报的案。据李某交待,今年3月14日下午,他从该树兜旁路过时,发现该树兜被人挖了一半,估计有人想偷走,但他这次发现后,并没有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起了贪念,心想被别人挖走还不如自己挖回家,还可以雕个弥勒佛。于是回家请了来小舅子帮忙,将该树兜挖回了家。
森林公安民警温馨提示:南方红豆杉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被誉为植物的“活化石”。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包含其皮、根、茎等组成部分)及其制品的行为构成犯罪,将受到刑罚处罚。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处、福建省森林公安局《林业刑事案件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采挖属于单位或他人所有已枯死珍贵树木的树头且价值数额较大的,应按盗窃罪论处;未经批准擅自采挖属于本人或单位、他人所有已萌芽的树头,应按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论处。因其尊贵,觊觎者多多。2009年以来,宁化森林公安机关已查处十余起涉及南方红豆杉的刑事案件。(张瑞兰 范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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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瑞兰 范衍清】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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