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东南网1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12日,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向大会报告工作。
2019年成绩单
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站位全局、依法履职,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努力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一年来,共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12项,通过9项,批准设区市法规20项,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7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8项,开展10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1次;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5人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细化措施和分工方案》,围绕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推进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
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活动。首次召开全省乡镇人大工作推进会,推广上杭县才溪镇人大主席团“1479”工作法,提升全省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修订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提高讨论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课题研讨,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扎实推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进一步明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推动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针对征集的320条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整改。坚持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突出重点加强立法,更好发挥法规制度在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抓牢经济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制定行政执法条例,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优化营商环境等法规立法调研工作。修订渔业法实施办法,开展涉台法治工作专项研究。
◎抓准惠民立法,完善民生保障制度
修订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制定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审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订人大信访工作条例。
◎抓紧环保立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进一步织密全省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保护网。制定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前介入环境保护、绿色建筑发展等法规调研论证工作。指导推动设区市加快生态立法进程,批准设区市生态法规13项,涵盖流域水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内河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抓实弘德立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
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决议,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审议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
◎抓好协同立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牵头组织龙岩、赣州、梅州三市人大围绕脱贫攻坚开展联动,加强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人大工作合力,对经济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相同议题探索开展协同立法,与部分市县(区)就闽江流域管理的立法问题开展研讨。推动厦门、漳州、龙岩、泉州共同开展立法调研,协同推进解决九龙江流域生态问题。首次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主动审查全覆盖。
聚焦中心开展监督,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
◎助推发展提质增效
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和服务,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执法检查。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渔业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督促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开展海丝核心区建设专题调研,推动中央赋予我省多项先行先试政策落地落实。
◎深化预算审查监督
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省本级决算、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督促提高重点民生领域支出比重,首次听取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医疗卫生资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耕地占用税我省适用方案,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实现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上线运行,加强对预决算的实时全程监督。
◎促进民生福祉改善
连续四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监督,跟踪监督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情况,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督促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教师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医师队伍管理情况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督促全面落实医师准入、执业、考核等制度,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推进美丽福建建设
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首次引入第三方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用法治力量保护碧水清波。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一批历史文化遗存保护难题。
◎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情况专题调研,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160件(人次)。
紧贴实际改进服务,更好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强化常委会与代表双向联系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89人次,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建议督办等活动859人次。完善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制度。
◎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34件议案中,所提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计划、立法规划的共10件,2019年已审议2件。代表所提建议925件均已办结。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了加快推进养老院建设、为中小企业降本减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等7件建议,推动解决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深化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
创新人大代表调研方式,全年共组织全国人大代表200多人次、省人大代表800多人次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
◎细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开展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来履职优秀代表和优秀议案建议推选活动,加大代表履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出台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意见。
2020年任务单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领导下,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法定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切实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贯彻
全面落实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健全地方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
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拟安排审议大数据发展、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绿色建筑发展、乡村振兴、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等方面法规草案21项。
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拟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编制、乡村产业振兴等方面18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情况专题询问;对就业促进法、渔业法执法检查报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
切实做好代表服务和保障
深化和拓展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丰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对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督办,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开展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提升年活动,推动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健全办理质量评审、效能考评等机制。开展人大代表作用发挥优秀案例评选。全方位宣传代表先进事迹和履职风采。进一步落实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机制。
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继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密切与市县乡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交流,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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