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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共享汽车停车乱象 望尽早建立共享汽车法规

2018
03/29
09:01
大闽网

厦门共享汽车停车乱象 望尽早建立共享汽车法规

◆被拖车拖走的共享汽车

乱停车,谁来挪?

会不会加剧拥堵?

安全隐患,谁监管?

发生剐蹭,谁负责?

这两年,共享事物突然闯入我们的生活,从共享单车,到共享汽车,上了头条,赚了眼球。

这东西真好,可同时,这新东西也很愁人——它乱停车堵路,不知道找谁挪。

连日来,导报记者采访共享汽车企业和有关部门,打开有关“共享汽车”的四个问号。

一问 乱停车谁来挪?

在厦门,停车难,共享汽车来了,它们也遭遇同样窘境。

当前,共享汽车行业最大痛点就是“停车不便、租还不便”等现实问题,共享汽车如果乱停乱放,给交通秩序带来的影响甚至会超过共享单车。“我们定点取车、定点还车,不在规定地点将无法结束订单。”“GoFun出行”工作人员说,可即便如此规定,还是会出现各种花式乱停车。

共享汽车乱停车,谁来挪车?共享汽车客服人员表示,遇到共享汽车违停,会依据时间段查到驾驶人员,并追责;遇上堵车现象,公司将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所在地挪车。

如此一来,等待挪车的过程就要漫长多了。

采访中,共享汽车平台客服人员表示,共享汽车是实名认证,用户租车过程发生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抓拍或者交警现场处罚,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违法行为,全部由用户承担。如果驾驶员明知有违法而不去处理,监控后台会把该用户拉入黑名单,直到他把违法处理完才能解除被拉黑的状态。

二问 会不会加剧交通拥堵?

越来越多的共享汽车会不会加剧城市的交通拥堵,这也成为不少人担心的问题。

作为公共交通的补充,“共享汽车”应该适度健康发展。对于是否加剧交通拥堵的问题,业内人士分析,对于共享汽车,用户有用车需求时,才从网点取车,并不会有空车在道路上行驶。而且,车辆都是本地的运营车辆,不会给城市带来额外的交通压力。

做共享汽车的企业其初衷很好,目的是想把有购车意识的人群数量降下去,从源头上降低汽车购买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不断增加的汽车保有量,但目标虽大,实现起来并不容易。同时,共享汽车引发的充电、交通、号牌、成本、信息甄别等问题都需要有关部门和企业重视起来。

三问 安全隐患谁来监管?

共享汽车的出现可以方便老百姓,但是共享汽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同样不容小觑。

有人在驾驶共享汽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还有人驾驶共享汽车时,使用的账号并非本人账号。

种种迹象折射出的是目前共享汽车领域相关条例以及监管的严重不足。用户可以轻松使用别人账号来借取共享汽车,那么也意味着如果没有驾照,驾驶者用别人的账号同样可以开车上路;或者有驾照,但没有驾驶经验的人也能轻易地开车上路。

在租用共享汽车前,驾驶员首先应主动了解商家的信用资质,以确保能正常租车还车;其次,使用前要检查车辆行驶证是否随车,车牌是否一致,车辆检验是否在有效期内,车前窗是否粘贴年检、保险标志,以及其他车辆状况,确保使用的车辆合法;最后使用时应随身携带驾驶证。

四问 发生剐蹭谁负责?

共享汽车使用权依靠账号制,也会对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的界定带来不小的麻烦。

汽车在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大大小小不同的事故,大到涉及生命,小到各种剐蹭、违章。如何及时发现,如何划分责任并对肇事者进行追责,目前市场上的共享汽车平台对这一问题并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法。

举个例子,前一个使用者用车过程中发生剐蹭,没有处理,后一个使用者开始用车后才发现该车已被剐蹭,那共享汽车公司应该找谁负责?

部门声音

尽早建立共享汽车“厦门法规”

本报对共享汽车的连续报道,引起了厦门有关部门的共鸣。其实早在本月初,交通执法部门就已对未取得《租赁汽车证》的共享汽车进行了查处。

运管部门也表示,争取早日建立完善厦门的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创新监管模式,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审批 两家企业取得许可证

共享汽车要“攻城略地”,得先找主管部门审批——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据运管部门介绍,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公司需取得《福建省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所属车辆需办理《租赁汽车证》,“双证齐全”方可上路运营。

目前,厦门有两家共享汽车企业已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分别为“GoFun出行”、“潮人用车”。

对于尚未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共享汽车企业,运管部门已约谈公司负责人,责令在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前,应停止汽车租赁经营行为。

监管 法规政策建设滞后

谁来监管共享汽车?主管部门有两家,运管处和交警。

导报记者了解到,包括厦门在内的国内多地对汽车分时租赁市场的监管大多仍属空白,无章可循。能规范分时租赁管理的,只有交通部、住建部制定的《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法规政策建设滞后。

运管部门表示,接下来将抽调专门力量,通过深入调研,梳理行业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借鉴国内外经验,广泛听取行业协会、企业、专家和其他管理部门的意见,争取早日建立完善厦门的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创新监管模式,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作为新事物的共享汽车还存在交通违章监控、保险购买的责任归属的问题。执法人员向导报记者介绍,近期交警部门也查处过共享汽车驾驶人交通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建议共享汽车企业平台,应该积极配合交管部门,“比如说,有用户申请的时候,他是有驾驶证的,但他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因为违规,导致驾照被吊销了,诸如此类的原因失去了驾驶资格,共享汽车企业是不知道的,一旦这些人驾驶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那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查处 继续加大监管力度

共享汽车证照不齐,由交通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3月8日,根据群众举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联合市运管处,来到禹洲广场的“摩范出行”停放点进行检查,对非法租赁的汽车予以证据登记保存和暂扣处理。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由于“摩范出行”未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将面临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月中下旬,交通执法部门在万达广场地面停车场查处了未取得《租赁汽车证》的共享汽车。

据悉,交通执法部门将加大对共享汽车的监管力度,对不合规的共享汽车企业严查到底,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有效维护厦门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

驾驶共享汽车发生事故,该如何处理呢?交警介绍,驾驶共享汽车发生事故,均按照社会车辆事故流程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共享汽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共享汽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共享汽车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共享汽车企业本身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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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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