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化学品!这可不是光罚款就能了结的...
2023年6月29日,接举报反映,“广元市聚合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用塑料桶散装汽油以清洁剂名义售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广元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核查,初核后,因该公司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件,及时会同公安机关联合办案,经调查,广元市聚合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13日,同年7月9日取得《营业执照》,许可从事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该公司未经应急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设置调配车间,非法生产
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在利州区大石镇某废弃仓库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调配车间(兼临时仓库),并存放调配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原材料和调配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设备,在该临时仓库内,存放大量配制好的黄色液体,用15L矿泉水塑料瓶盛装,据仓库管理人员交代,该产品为配制好的柴油产品。
多个营业场所,非法销售
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某小区设置办公室销售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执法人员在该办公室内查获销售登记台账、购买销售货物清单等。在利州区大石镇调配车间内查获出入库单记录该公司部分入库原材料和产品销售记录。经调查,该公司除在其办公室销售产品外,在经开区某居民楼、剑阁县白龙镇、朝天区等多地设置零售点销售危险化学品。
没有储存条件,非法储存
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利州区大石镇某废弃仓库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仓库,放置两个大型储油罐,其中一个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半罐(约13吨);在剑阁县白龙镇某居民点,查获存放大量(约6吨)易燃易爆化学品;在经开区某住宅楼下设置临时存放点,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25桶(规格15升/桶),上述地方均不符合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条件。
市、县两级应急、公安部门会同地方政府,科学研判、及时处理,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查获的非法调制和储存的危险化学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查封扣押至符合储存条件的某公司存放。经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中心鉴定查获物品为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
因广元市聚合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规定已将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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