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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 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深圳拟罚三万元(图)

2018
07/06
09:59
新浪新闻
7月4日,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万众百货的烟酒摊位前执法。本版图片/深圳市卫生计生委  7月4日,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万众百货的烟酒摊位前执法。本版图片/深圳市卫生计生委

  如查实90天内完成处罚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烟草制品。

  《条例》同时明确,违反此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据了解,经过执法人员的取证,该案已经具备了立案查处的条件。7月4日,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向售烟点负责人递交了询问通知书,并决定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商家立案查处。

  该所负责人孙卫强介绍,立案后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调查。一般案件处理周期是90天,如果情节严重可延期30天。根据该案进度,将在90天内完成处罚。

  记者获悉,目前涉事商家已前往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配合调查。一经查实,商家将面临3万元罚款。这也将是全国首张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开具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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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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