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为躲债务协议假离婚 丈夫想复婚妻子却反悔
2018
06/04
10:36
新浪新闻
躲避债务
双方签订协议假离婚
2008年11月,44岁的任华和23岁的王燕登记结婚,次年育有一子。
2011年,任华以自己名义申请按揭购买了一套经适房,房价166300元,其中首付5万元,按揭11万元,现欠银行贷款7万余元。2013年,任华又买了一辆价值15万元的起亚K3型轿车,登记在王燕名下(现值8-10万元)。
任华在外包工程做生意,因生意亏损外欠债务。为躲避债务,任华和王燕在先后签订了《离婚协议》和《夫妻协议》。
2015年7月25日,双方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经双方协议(夫任华)(妻王燕),同意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经适房及家中的一切财产归王燕所有,婚前婚后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王燕无关(其中经适房的按揭贷款由王燕还),孩子的抚养权归王燕,因考虑到孩子还小,待孩子过完七岁生日后再去办离婚手续。”
2016年7月25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夫妻协议:“经夫妻(任华)(王燕)协议,我们履行了一个假离婚手续,也办了一个假离婚,等债务过后我们再复婚,一切家产属双方共同所有,双方不得反悔,若有一方反悔,所有的家产就不属于反悔人的了,在这期间,双方要遵守夫妻及家庭的观点,不能以离婚的幌子做出违背夫妻之间的道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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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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