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禁酒令”为契机提高健康意识
原标题:以“禁酒令”为契机提高健康意识
近日,甘肃庆城和环县、青海门源、河南南阳等地规定,公职人员不论是正常上班还是节假日值班、执勤或工作日八小时外一律禁止饮酒。这是一个值得赞赏的举措,既确保地方党政要务顺利进行,纠正不正之风,也保护了公职人员身体健康。笔者认为,这些举措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要“开展控烟限酒”。而世卫组织发布的《2018年酒精与健康全球状况报告》显示,全球范围内饮酒呈下降趋势,唯独中国例外。中国人均酒精消费量从2005年4.1升上升到2016年7.2升,终身戒酒率却从2005年的50.9%下降到2016年的42.1%。我国针对6城市12岁至20岁中学生饮酒状况的调查显示,中学生的曾饮酒率高达51%。据估计,我国目前超过5亿人饮酒。
在这背后,每年约有6%的男性和1%的女性居民死于酒精相关疾病。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饮酒对年轻人的危害显著,在20岁~29岁年龄段,饮酒相关死亡占总死亡数的13.5%。饮酒致人死亡有多种因素,它与200多种健康问题有关,包括肝硬化和癌症;酒驾以及饮酒诱发的暴力事件、精神健康问题也不少见。反复使用酒精还可能引起酒精依赖。
因此,针对限酒,笔者建议借鉴这些年来控烟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教训,不妨从四个方面着手:
首次要严格禁止向青少年等未成年人销售酒精。事实上,我国酒类销售是“敞开门”的,比如在超市和小卖部很容易就买到酒类,即使是高度白酒也不例外。因此应该出台严格的规定,比如在酒类销售的场所,应对对购买者给予限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销售人员发现未成年人购买酒精应进行适当劝阻。在公共餐饮场所,服务员也应该向控烟一样提醒青少年饮酒。
其次限制公共场所的酒类广告,减少对青少年做不良示范。尤其是青少年出入的场所、校园等,可以考虑出台规定,禁止刊发酒类广告。
第三,利用好公共媒体和各类科普平台,做好酒精对健康的危害知识的科普知识传播。
第四,适当提高酒精饮料的价格。
总之,要以公职人员“禁酒令”为契机,做好限酒工作,并借此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素养。(邱仁宗 生命伦理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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