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代表委员建言献策
原标题:如何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代表委员建言献策
央广网北京5月27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是“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那么,怎样堵住青少年吸电子烟的漏洞?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还有多远?两会上的代表委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中国青少年烟草调查显示,初中生吸烟率超过6%,其中男生为10.6%,女生为1.8%。青少年吸烟会立即对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产生严重危害,且会加速其成年后慢性病的发生。由于尼古丁具有强致瘾性,80%的青少年吸烟者步入成年后会继续吸烟,且难以戒断。
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市第一医院重症肌无力科主任乞国艳表示,他们的调研显示,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形势不容乐观。乞国艳说:“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向未成年人售烟’,‘学校周围不得卖烟’,但有八成的未成年吸烟者在过去一个月内买烟时,都没有因为不满18岁被拒绝;64.3%的未成年吸烟者表示可在学校附近买到卷烟。需要国家在法律制度上加以完善,同时也需要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有效的措施加以管制。”
近年来,电子烟的兴起更增加了青少年控烟工作的复杂性。青少年使用电子烟和随后开始使用卷烟之间具有强有力相关性,电子烟的“入门效应”凸显。由于缺乏监管,电子烟企业针对青少年好奇心重的特点,将电子烟包装成潮流产品加以推广。乞国艳认为,应该总结国内外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相关控烟条款。
乞国艳介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中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室内外全面禁烟;香港地区全面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截至目前,世界上已有包括印度、新加坡、泰国、巴西等29个国家全面禁止销售电子烟;已有包括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等39个国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乞国艳建议,应通过切实可行的方式借鉴先进的青少年控烟经验,将相关制度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予以完善。
乞国艳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与电子烟。烟草制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断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和使用电子烟。”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全面推进控烟履约,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截至目前,我国20多个城市实施了地方性控烟相关法规,其中北京、上海、深圳、青岛、兰州、长春、西安、武汉、秦皇岛、张家口等13个城市的法规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覆盖了大约10%的全国人口。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宁夏区委会主委戴秀英认为,要在2030年“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及“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的目标,还是有不少困难。戴秀英介绍,我国目前有300多个有立法权的城市,与这13个城市相比,尚未立法的城市控烟基础更差,也会遇到各方阻力。
国务院法制办曾于2014年11月24日公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等规定。
戴秀英建议,应尽快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并应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规定相一致,明确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她表示:“公众普遍支持室内全面禁烟。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发布《10城市公众对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态度调查报告》显示,九成被调查者支持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不论是吸烟者还是非吸烟者都支持更强的烟草控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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