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第四章 森林开发利用
历史上,宁化木材自由购销。安乐、陈坊、横锁、湖村、城关、淮土等地都有木商经营木材生意。湖村店上的官鼎水、阴步三、张会宴等人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开始做木材生意。城关木商张泽森,于民国15~38年(1926~1949年)专营“长尾”(原条)直运福州销售。有的木商在到材地还设有分号。宁化外销木材最高年份达1.6万株左右。
解放后,木材购销经历几个阶段。1950~1952年,永安煤炭贸易公司、宁化县供销合作总社及木商收购、销售木材0.9万立方米,价格自由浮动。宁化组织木材收购始于1953年,成立宁化县木材采购组、采购站,执行《福建省木材管理办法》,统一经营、统一计划,实行定点定价、定约收购。1957~1959年,农业社的林木由国家森工企业按国家规定付给山价,用合同形式包给农业社生产,依据各合作社的采伐集运的难易付给不同标准的劳动报酬。1960年恢复定点挂牌收购木材。1953~1980年实行木材统购统销。1981年开始初步开放木材市场。迄1985年1月,取消集体林区木材统购,进一步开放木材市场。1953~1984年,木材实行统购统销,由国家统一销售149.35万立方米,价格按上级规定的市场销售价、国家调拨价和内部结算价三种价格销售。1985年,开放木材市场,外销木材5.8万立方米,价格随行就市。38年来,全县总计外销木材150多万立方米,除省内销售外,还大量销往赣、苏、浙、豫、冀、湘、鄂、陕、鲁、晋、皖、粤、沪、京、宁夏等15个省市自治区。材种有杉原木、电柱、造船材、松原木、坑木、枕木、杂原木、杂木棍等。
本县毛竹也大部分外销,1957~1987年,全县采伐商品竹540万株,由县土产公司收购经营。1957~1960年商品竹采伐量最大,外销的品种主要有毛竹、篙竹等。
1980年4月,成立宁化县林木综合利用经销公司,以服务为宗旨,采取经销、代销、代办中转等方式,经营杉松间伐材、杉木尾、杉木兜、杉直柄、门窗料、床板、包装箱板、方料、纺织材料、各种棍、柄胚料、旧房料等40种木材原料和木材加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