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遗产继承引纠纷 法官柔性执行促和解
2018年09月18日 06:59:21
来源:宁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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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化法院执结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拉家常”“换位思考”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
2010年,刘某乙与曹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刘某丙;2017年,刘某乙、曹某以全额付款的方式购买了江淮小客车一辆,登记在曹某名下;同年刘某乙因交通事故死亡,生前未订立遗嘱。2017年7月,刘某乙的父亲刘某甲及母亲张某在未经曹某同意下将该小客车出售他人,并将售车款110000元占为己有。曹某知情后要求刘某甲返还卖车款的一半份额并依法分割另一半份额卖车款,刘某甲不同意,曹某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该诉争车辆价值的一半,即5.5万元售车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归曹某所有,其余的5.5万元作为刘某乙的遗产由曹某、刘某丙、刘某甲、张某平均分割继承,即曹某可获得小客车售车款的62.5%(即68750元),刘某丙、刘某甲、张某分别获得小客车售车款的12.5%(即1375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甲、张某对法院判决置若罔闻,公婆关系紧张的曹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外出务工。
【责任编辑: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