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第六章 医药卫生管理
2010
06/02
15:20
宁化县志
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有惠民局,设医官督医制药。清光绪年间(1875~1909年)有官医局,施诊施药。民国初期卫生行政事务由民政部门兼管。民国6年(1917年)又设官医局,民国16年成立禁烟局,民国20年苏维埃政权成立药务局。民国26年成立戒烟所,翌年撤消。1950年县人民政府设卫生科。1952年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委会”)。1962年并入卫生部门。1966年卫生科撤并入县军管会生产指挥部综合组的文教办公室。1969年成立县革委会民卫组,1976年成立卫生局。“爱委会”也同时恢复建制。卫生局对全县医疗卫生工作实施行政、人事、财物等管理。
1953年起,国家逐年增拨卫生经费,第一年为7.72万元,1958年为11.24万元,1966年为22.49万元,1972年为44.66万元,1979年为67.34万元,1982年为112.36万元,1987年为87.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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