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第五章 教育管理
2010
04/16
15:02
宁化县志
民国初年,宁化各小学实行校长制。民国16年(1927年)曾改为委员制,但次年即恢复原制。民国29年起,各小学改称中心国民学校或国民学校,直至解放,实行校长制未变。
民国16年,连岗中学创办时为委员制,次年亦实行校长制。此后各中学皆设校长1人,主持校务,下设处室,各司其职。
解放后,中学实行委员制。1953年起实行校长责任制。小学从1950年开始,先后把接管的中心国民学校改为中心小学。中心小学实行校长责任制,设正副校长或代理校务,下设教导主任1人,负责教育教学业务;设总务主任1人,管理财产和经费收支统计。
1958年以公社为单位设学区。“文化大革命”期间,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制度。1978年起,恢复学区,实行校长责任制,配足学区校长、教导、总务等一套健全的领导班子。各中学也恢复校长责任制。下设教务处掌管教学,政治处掌管思想教育,总务处管理财务、校产、卫生保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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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伍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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