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十一 第七章 侨联
1.宣传、落实党的政策
侨联不定期编写《侨联简讯》,以及通过会议等各种形式和渠道,向“三胞”眷属宣传党和政府各个时期的政策、任务以及侨情等,使他们得以了解祖国大陆情况和海外情况,更好地为祖国建设出力。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配合侨办为归侨、眷属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经过复查,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各种处理的归侨、眷属,平反或纠正22人,收回安置9人,落实侨房政策2户(6间计
2.安置救济
1966年起,省在泉上建立安置难侨基地,先后安置三批归侨计2800多人。1987年,根据省侨办对华侨农场职工进行部分调整安置的通知,县侨联配合侨办及有关部门,从泉上华侨农场调整23人到县林委、学校、养路段及乡镇街道工作,并对难侨中的贫困者给予补助和救济(见表21-4)。
21-4 |
宁化县历年难侨补助(救济)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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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
补助或救济(户) |
金额(元) |
年 份 |
补助或救济(户) |
金额(元) |
1980 |
35 |
1250 |
1984 |
60 |
4450 |
1981 |
48 |
1440 |
1985 |
165 |
10860 |
1982 |
76 |
2250 |
1986 |
64 |
2765 |
1983 |
78 |
2355 |
1987 |
56 |
3280 |
3.接待回乡探亲
1984~1987年接待来自美国、加拿大、新加坡、泰国等国侨胞和港、澳、台地区同胞共2313人次,对回乡探亲的同胞,县委统战部、侨办、侨联负责人都予以热情接待,并邀请到县人民政府、县统战部、侨联座谈,安排参观,设宴招待,县委、县府领导亲自会见,回乡的同胞由衷感受到家乡的温暖。
4.支援家乡兴办经济实体
1983年10月,县侨联集资兴办宁化华侨菜馆,安排就业4人。1987年4月集资1万元。在市侨联支持下开办三明市交通机械公司宁化县经销部,安排归侨、侨眷子女3人就业,全年营业额达16.8万元,上交税金1688.72元。1987年底,安远分会筹备组在归侨、侨眷中集资10万元,组织废品回收专业队,专营回收废旧塑料、鸭毛、酒瓶等(1988年创产值50万元,净利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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