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第四章 计 量
2010
03/24
16:02
《宁化县志》
民国32年(1943年)下半年,县政府加强对度量衡器具的管理,先后在城乡查获不合格的度量衡器30多件,当众烧毁。
解放后,由县建设科负责计量管理。1953年2月起,转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局等单位兼管计量工作,对商用度量衡器进行过多次的大检查和抽查。
1979年10月,科委成立计量所,主要开展“普查、普检、普修”工作,负责全县计量器具的摸底、登记、编号,建立原始档案,并对粮食、商业、供销等部门使用的度、量、衡器进行周期(城关半年,各乡一年)检定和修理。
1984年3月,计量所划归经委管辖,从单一的商用计量管理向工业计量、标准化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方面转化。1985年2月更名为宁化县标准计量所。1986年11月正式组建宁化县标准计量局,依据《计量法》进行法制计量管理,推动商用计量管理、工业计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检测项目由单一的衡器检修发展到长度、天平、砝码、血压计、压力表、热工二次仪表、衡器等七个检定项目。在工业管理方面以计量定级为推动力,扶持企业上等级,工厂设立标准计量室,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将商用计量管理网络的做法与经验推广到工业企业中去,加强工序控制,提高产品质量。1986年全县有9家企业通过计量定级考核,其中林产化工厂达到二级计量标准,水泥厂、电力厂、合成氨厂、无线电一厂、二厂、针织厂、农械厂、电视机厂等达到三级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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