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宁化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体系,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宁化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30人。为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经县政府同意,此次招聘由福建宁化迅安应急产业有限公司招聘队员30人。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宁化籍退役军人,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内(出生时间在2000年6月6日以后),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获部队“四有”荣誉、消防退出、持汽车驾驶B证以上、持无人机飞行执照人员优先聘用;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缺陷,身上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品德良好,服从指挥,能够接受半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应急值班;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团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0日(上午9:00-17:00含双休日),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宁化县应急管理局(宁化县东大路13号城市规划展览馆4楼408室),联系人:罗文辉 13003923952;
3.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人员到指定报名地点填写《福建宁化迅安应急产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和采集相关信息。现场报名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退役军人证(优待证)、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征信证明、应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驾驶证、学历证书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全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该人员录用资格。
考生应保持通信联系畅通,对未按时报送材料,或因通讯不畅影响选拔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参加体能测试时请考生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录人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体能测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待定;
(2)测试项目:30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项目。满分为100分,各科目分值为:3000米跑占40%、引体向上占15%、仰卧起坐15%、俯卧撑15%、立定跳远占15%。
(3)成绩判定(评分标准见附件2):专业森林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
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求职动机、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3.考试总成绩计算
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岗位招录人数1:1.2的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没有通过而空出来的名额,原则上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补录。考试总成绩将在“宁化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
体检由福建宁化迅安应急产业公司统一安排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者被淘汰,所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
政审主要对体检通过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核实后,取消考试入闱资格。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岗前培训名单,并在“宁化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岗前培训与聘用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进行上岗前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或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淘汰,不予聘用。培训期为一个月,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与福建宁化迅安应急产业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四、待遇保障
1.薪资方面:正式聘用后,年均收入约5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其他津补贴按有关文件规定发放。
2.保障方面: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他
本公告由福建宁化迅安应急产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8-6828217,1300392395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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