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河综合批发市场二层商业加装垂直电梯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宁化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金水河综合批发市场二层商业加装垂直电梯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金水河综合批发市场二层商业加装垂直电梯采购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最高控制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金水河综合批发市场二层商业加装垂直电梯采购 | 否 | 1(套) | 224500元 | 224500元 | 4000元 | |
要求:施工图纸已出,电梯产商应根据图纸进行生产,若有无法与土建井道部分相符的地方应在土建井道施工前提出相关做法。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最新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最新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2023年9月4日下午15:30)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的相关材料;
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④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⑦其他政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③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和地点: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宁化县泗竹坑安置小区南片3幢108号)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300.0 元(人民币),纸质磋商文件与电子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 月4 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开启时间:2023年9 月4 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9、开启地点: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化县泗竹坑安置小区南片3幢108号)
10. 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宁化在线网,网址http://www.zgnhzx.com/及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采购人:福建省宁化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东大路2号11幢城东小学西侧
联系方法:胡先生 18859876944
12、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泗竹坑安置小区南片3幢108号
联系方法:小曾 13859105560
磋商保证金专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
开户名: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开户行: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9030 6100 1001 0000 0680 95
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注: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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