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化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县统计局招聘非在编经济普查指导员的通告
受县统计局委托,因开展宁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根据《宁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及社区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宁委办〔2018〕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经济普查指导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宁委办〔2018〕1号文件的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过程中,按照《宁化县考录和聘用、调配工作人员亲属回避制度》(宁委办〔2017〕84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
二、招聘岗位
宁化县统计局非在编经济普查指导员3人,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良好的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7月至2005年 7月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辞退、事业单位辞聘后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6月28日在宁化在线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日至7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电话6839325。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加分证明材料,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宁化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宁化县长征大道31号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11楼)进行资格初审。
②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面试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的报名信息及证书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理论素养、分析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2个以上考生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参照《关于修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缺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受聘人员进行协审考察,协审部门包括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重新发布招聘通告。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福建省宁化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和用人单位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新招聘人员为非在编合同制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
五、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县乡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的意见》(宁人社〔2022〕65号)规定执行。
六、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具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附件:宁化县统计局招聘非在编经济普查指导员岗位信息表
福建省宁化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 日
附件: 宁化县统计局招聘非在编经济普查指导员岗位信息表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 | 经费方式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
最高年龄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面貌 | 性别 | 招聘 | 其他条件 | ||||||||
宁化县统计局 | 宁化县统计局 | 01 | 单位自筹 | 经济普查指导员 | 3 | 35周岁 | 统计学类、 会计(学)、会计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无 | 主要工作: 1.数据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分析; 2.普查工作进度监控; 3.普查业务培训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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