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消防改造项目(设计)投标邀请书
致: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宁化县人民检察院的编号为FJYS宁招[2022]085号的宁化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消防改造项目(设计)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化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宁化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消防改造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宁化县;
2.3. 工程建设规模:宁化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消防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2年12月03日至2022年12月07日(法定公休、节假日均可),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8时00分,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化县客商汇二层)获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于开标现场密封提交(包封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加盖公章);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宁化县客商汇二层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工程设计金额(招标控制价):70000.00元(按项目总投资的估算价200万元的3.5%计取),报价超出视为无效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化在线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366号
电话:13328901875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客商汇酒店二层
电话:18960570129
联系人:小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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