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关于“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木材采伐定产定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介代理行为的通知》宁政办〔2019〕29号)的规定,宁化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将本次公告的关于“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木材采伐定产定销项目”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比选摇号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现欢迎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提交密封的比选材料。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 宁化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 ;
2.招标项目名称:关于“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木材采伐定产定销项目”;
3.招标项目地址: 宁化县 ;
二、招标代理费取费标准:按照宁政办(2019)2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计取(中介服务费一律按以下标准确定采购控制价:(1)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费用严格控制在每宗2000-5000元。(2)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以内计取,原则上每宗5000-50000元)。(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
标书售价严格按照宁化县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1、具备相关代理资质;2、注册地在本县的中介机构;3、代理机构注册地在外县的,应先行在宁化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并承诺代理服务产生的税费在本县缴纳。
(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比选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
(5)福建省招标代理管理系统、省外入闽招标代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的备案截屏证明。
注:附件一比选申请书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封面应注明申请机构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第四条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于2021年01月18日起至2021年01月22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到宁化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采用记名方式报名领取比选申请书。未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递交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要与报名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将拒绝接收比选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与比选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2)报名联系人: 谢先生;联系电话:13850830583。
五、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的时间、地点:
比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材料应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在宁化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会议室向招标人提交申请书(详见附件一),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材料将被拒绝。
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程序:
1.对递交了比选材料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取产生一家入围名单。
2.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提交书面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则直接确定其为中选单位;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无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书面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在福建省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范围内自行选择、委托一家资格证书等级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招标项目招标事宜。
3.按照候选单位的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并向其发出招标代理机构中选通知书。
4.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则按候选单位的排序重新确定中选单位。
5.有关本项目比选的相关信息(包括比选公告若有修改补充、比选结果等信息),我单位将通过宁化在线网发布通知,请有意向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七、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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