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区市场周边和小溪边两侧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提升城区市场周边道路的通行能力,规范市容秩序,保障交通安全,2019年7月20日开始,县公安交警和城市管理局将联合开展城区市场周边和小溪边两侧道路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辆通行规定
1、中心农贸市场(南横街):严禁拖拉机、低速货车、轻型货车(皮卡车除外)及以上型号货运车辆通行。只允许非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小型客车通行。
2、小溪边两侧道路:严禁拖拉机、低速货车、小型客车及以上型号的机动车辆通行。只允许非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通行。
3、南街新市场(叶家山路):货物运送和批发销售的拖拉机、低速货车、轻型货车(皮卡车除外)及以上型号的货运车辆一律绕省道307线(西环路)经叶家山路到南街新市场后门路段进出。叶家山路总工会门口至七中新建大门路段属校园通道严禁货车通行,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4、双虹果蔬批发市场(金刚亭路):双虹果蔬批发货运车辆(皮卡车除外)一律绕省道307线(西环路)从金刚亭路进出。
二、车辆停放规定
1、南横街:严禁停放一切车辆。购物小型客车停放至南大街老影剧院停车场、客家宾馆地下停车场,步行前往中心农贸市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停放至万福隆超市门口附近的小溪边两侧道路。
2、小溪边两侧道路:小溪边西大路口至万福隆超市门口附近两侧道路严禁停放机动车辆(电动车、摩托车除外)。
三、以上禁行车辆因特殊情况需通行的,需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路段通行。
四、公安、消防、电力、医疗、环卫等特种车辆因警情、抢险、救援、作业等工作需要,不受上述管理规定限制。
五、违反以上通告规定的车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不听劝告的车辆,将依法强制拖移并依法从严处罚。
六、购物出行建议
1、选择绿色交通出行。前往中心农贸市场和南街新市场购物的市民尽量选择步行或乘坐公交车的方式前往,既能减少交通拥堵,又能强身健体。
2、选择就近购物。南大街新农贸市场已正式营业,配套设施完善,停车方便。家住林业新村、龙门新村、九洲骏豪、七中、金山水郡、开辉悦城、东方花园等片区的市民尽量选择到南大街新市场购物,既缓解交通压力,又省油省钱。
宁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宁化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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