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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人才公寓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一批人才公寓申请报名配租的通知

2018
12/20
10:39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

      根据《宁化县“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宁委办〔2018〕9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人才公寓申请报名配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报名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县外户籍、已婚分居两地或未婚工作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在本县城区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城区单位公房。

  三、申请报名对象类型

  申请对象共分为以下四类,按一类至四类人才顺序依次进行配租:

   一类:①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各类人才;②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二类:①符合申报当年度本县紧缺急需专业且入学时为本一批高校的毕业生;②“双一流”大学毕业生;

  三类:城区(含翠江镇、城郊镇、城南镇,下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类:城区以外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教师配租“教师公寓”,不列入“人才公寓”申请对象。

  四、申请报名地点及所需提供材料

  县公务员局负责受理申请对象报名、初审资格认定等工作,申请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人才公寓申请表》、《房产查询证明》、《承诺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附件:1.《宁化县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

    2.《房产查询证明》            
 
    3.《诚信承诺书》
 

   
                      宁化县人才公寓管理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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