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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农业局关于2017-2018年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项目申报指南

2018
11/09
17:14
  根据宁化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7-2018年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18〕 149号)文件的要求,为更好的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申报2017-2018年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项目,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经费安排

  1、建设(猪-沼-菜、果)生态农业示范点2-3个,建立以养肥地、种养对接的模式,利用沼液、沼渣对菜地、果园施肥,实现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初步达到养殖场主体小循环。主要建设内容为沼液输送管网、沼液储存池、沼液输送动力和项目区机耕路、沟渠(路沟渠建设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总资金的30%)。

  2、建立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点3个9万元(每个点3万元),主要回收农药玻璃瓶类包装废弃物、农药塑料瓶类包装废弃物、农药锡纸与塑料袋类包装废弃物,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

  3、创建稻田养鱼100亩以上立体种养示范片2片以上,每个按项目固定资产补助50%,探索多种经营的可持续绿色、立体、生态农业。

  4、沼气池建设,2017-2018新建地埋式钢筋混凝土大中型沼气池,每座容积500-1500m³,计划补助1-2座,容积认定和造价确认,按第三方资质单位工程结算审核为准,并开展综合利用。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范围必须和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相关。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原件备查。

  1、循环农业示范:全县有从事标准化养殖的农业企业或从事种植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一定消纳面积,能推广猪-沼-果、菜、茶等沼液、沼渣废弃物循环利用的。

  2、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全县农资经营主体,有工商执照且有仓库200m²以上(须提供所在村民委员会证明)。

  3、立体种养:全县有流转土地100亩以上且从事稻鱼立体种养的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须提供土地流转证明)。

  4、沼气池建设:全县有规模养殖肉猪、肉羊、肉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养殖企业,2017-2018新建地埋式钢筋混凝土大中型沼气池,每座容积500-1500m³。

  三、补助标准

  1、生态农业示范。立体种养、沼气池建设按固定资产(含沟、渠、路、池、管、棚)投资50%补助。

  2、农药包装废弃物按实际收购数量结算。玻璃瓶类每斤3元、塑料瓶类每斤6元、锡纸塑料袋类每斤8元。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根据本项目指南向县农业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应当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本项目。

  2、县农业局组织有关农业专家根据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和实地考察,筛选比对,择优选项,确定实施对象,并在宁化在线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行文确定项目实施对象,并签订作业协议书。

  3、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承担单位向县农业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局根据上级要求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报送申报表及其必要的附件,并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 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60583493

  地址:宁化县农业局能源站(农业大楼七楼)

   

                                    
   
宁化县农业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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