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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关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区公开申报的公告

2018
05/15
11:45
宁化县水土保持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水〔2018〕14号),我县于2018年-2020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建设,每年安排奖补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为择优确定试点工作项目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及水土流失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我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进宁化县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现发布试点项目区申报公告如下:

一、项目区范围

根据《福建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2017-2020年)》,确定试点范围为安远镇(洋坊小流域、腾坊小流域、罗江下小流域、算盘嵊小流域、悠溪背小流域)、水茜镇(井边小流域、蕉坑溪小流域)、河龙乡(悠溪背小流域)、石壁镇(过龙社小流域)、淮土镇(坳下小流域)、泉上镇(旱坑小流域)。(详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自愿出资投工投劳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原意承担建后管护责任的农户、村组集体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项目区面积不小于100亩。

三、奖补措施

按照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的原则,重点打造地方特色产业,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兼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等水土保持措施。列入奖补范围的措施主要有:

(一)工程措施:坡耕地改造及其配套修建的田间道路、截排水沟、蓄水池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二)林草措施:水土保持林、经果林、种草等。

(三)其他措施:封禁治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相关措施等。

(四)以下措施不纳入奖补范围:

1、25度以上陡坡地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山坡地上的水土保持措施;

2、设计容量100立方米及以上的蓄水池、塘坝,其他实施难度大和安全风险高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3、以改种经果林为主要目的,水土流失治理效果不明显的措施;

4、与水土保持关系不密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饮水安全、农村沼气、农村道路、农村电力等项目;

5、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发布前已完成的项目和治理措施。

四、奖补标准

工程奖补总额不超过年度实施方案确定的总资金额度。具体奖补标准如下:

(一)坡耕地改造及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奖补资金比例不高于总投资的70%,坡耕地工程单位治理面积投资不高于2500元/亩;

(二)林草及其他措施奖补资金比例不高于总投资的60%,林草措施单位治理面积投资不高于50万元/km2。

五、申报程序

1、以上试点建设范围内的建设主体根据本公告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填报项目区建设申报表报县水保办,申报建设主体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2、县水保办根据《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8〕28号)和《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水〔2018〕14号)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技术人员实地考察,筛选比对,择优确定。拟列入试点建设的项目区由县水保办报县农业项目组审核同意后,在宁化在线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试点项目区。

六、申报材料

1.项目区申报建设主体需报送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项目区基本情况、现状照片等),书面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

2.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

 

附件:1.宁化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17-2020年规划表

  2.宁化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区申报表

 
联系人:邹光明  电话:0598-6826206
 


 

 

 

宁化县水土保持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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