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局关于申报2017年果业与富硒农业发展项目的公告
2017
06/23
17:07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果业与富硒农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7〕4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15号),现就宁化县申报2017年果业与富硒农业发展项目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养殖场等农业经营主体。补助数量为1个,共50万元。优先扶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列入规范社名录的农民合作社申报的项目。
二、补助内容
富硒农业发展资金用于富硒种植业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含基础设施设备、生态栽培物化技术、采后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等)、产地(产品)硒含量检测等。
三、申报条件
①提供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近半年内在有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农产品硒元素检测报告;③经营主体生产的农产品包装物具有明显的富硒标识(可提供实物相片)。
四、上报时间
2017年6月30日前。
五、其它内容
若有多个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需经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实施主体申报。
联系人:张何树 联系电话:0598-6823565
宁化县农业局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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