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化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先后补项目申报指南
2017
04/19
10:44
为更好地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17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
工程建设先后补项目,根据省农业厅文件精神,2017年从粮食产能项目中安排面积500亩,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项目必须是山垅田,且规模必须达到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
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获得土地经营权五年以上,且必须提供经乡镇经管站鉴证的土地流转规范合同。
二、相关政策
1、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由项目申报单位垫资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竣工后报县农业局、发改局组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核拨补助资金,且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
2、项目建设资金用于山垅田的田间灌排水(渍)工程、田间机耕道及部份水源工程建设。
3、项目补助标准暂定为每亩1500元。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且有山垅田复垦改造积极性的单位,请于本指南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申报书(按附件1的格式、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陆份)报县农业局基地办。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将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和实地考察,筛选比对,择优选项,对选中的项目将在宁化在线、宁化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
2、申报选中的项目,要由县发改局批复后,建设单位根据省农业厅建设标准实施。未经批复提前实施的项目均不得认定为项目工程量。
四、申报时间
2017年4月20日至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黎庆华 联系电话:0598-6837813
地 址:宁化县农业局基地办(农业大楼四楼)
邮 编:365400
附件4:
2017年 项目
申报书(格式)
项 目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单位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主管部门(单 位):
主管单位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E - MAIL:
福建省农业厅制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单位主要职能或业务范围;承担项目单位的技术力量、基础条件等。
二、项目年度目标、实施地点、实施内容
三、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
四、效益分析
五、经费概算
申请补助 资金用途 |
具体用途 |
金额(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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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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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人员组成
姓名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工作分工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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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乡(镇)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农技站(公章) 经管站(公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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