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相关知识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简 报
(第二期)
中共宁化县委文明办 宁简准字15号 2010年4月28日
编者按:根据省文明委工作安排,全省各地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拟于5月17日启动,为做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评工作,进一步推动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特将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相关内容、要求及标准编成简报,供各基层学习、参考。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相关知识
一、测评内容
1、材料审核:主要对2009年省文明委部署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宣传活动、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我们的节日”活动、推进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廉政文化“七进”活动、精神文明创建信息工作等8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实地考察:主要对社区、校园周边、广场(公园)、内河、公厕、主要商业大街、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共交通线路、长途汽车站、出租车、建筑工地、农贸市场、银行、医院、小型餐馆、网吧等17类公共场所的实际状况进行评估。
二、县文明委对测评工作的总体要求
1、强化管理,全面达标。要加强各项规范管理、长效管理,加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文化市场、“五小行业”、校园周边、城市基础设施、窗口行业等专项整治。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大创城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五率”;宁化有线电视台、中国宁化在线网等要大力宣传创城工作;各社区、单位宣传栏要更新内容,营造宣传氛围。
3、推动工作,注重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负责组织好迎接测评工作,努力使测评成为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成为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吸引群众参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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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相关条款标准
1、社区、单位
落实“门前三包”,街巷路面平整、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沟渠畅通,无明显淤积;环境整洁,无随意堆放垃圾和明显卫生死角;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无在公共区域随意晾晒;无电线乱牵乱挂、窨井盖缺失、招牌破损;背街小巷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无乱停车和其它占用公共道路的现象;楼道整洁畅通,无杂物堆放,照明灯无损坏;小区安全防范:有门卫值守,有技防设施,有消防设施。
2、校园周边
临街中小学(或幼儿园)附近,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或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有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校园周边无非法经营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校园周边无销售“三无食品”,无销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3、广场(公园)
无乱张贴、乱涂写;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无损坏花草树木、禁烟区域吸烟等行为;公共设施:公用电话亭、宣传栏(报栏)、健身设施(游乐设施)、座椅、照明设施、窨井盖、垃圾箱(果皮箱)损坏情况。
4、主要交通路口
保洁良好,绿化带整洁,无明显坑洼积水,无乱扔杂物;交通秩序: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无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无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现象;人行道板、护栏完好,无损坏、占用;机动车道无被占用;出行引导与指路标识清晰明确;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和交通信号装置,功能完好;道路通畅,1个交叉路口3次绿灯显示能够通行;无非法营运现象;市民友善耐心回答他人问路。
5、公共交通线路
公交中途站:站牌设置规范,无残缺,无一站多名;站台整体完好,无破损;无乱张贴、乱涂写;站台广告内容健康,用字规范;乘客排队侯车,有序上下车。
公交车辆:车厢内外整洁,路别标志清晰;车内设施完好有效,张贴线路走向图、企业服务热线号码、运营收费标准和禁烟标志;车内置放灭火器、逃生锤;设有老弱病残孕座椅;司乘人员按规定佩戴证件,无违章驾驶、随意停靠、甩客现象;无乱扔杂物、车内吸烟、争抢座位等不良现象;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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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长途汽车站
车站内外环境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站前无乱停车、乱搭建、乱摆摊现象;无非法营运车辆,无争抢客源现象;无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无吵架、斗殴、禁烟区域吸烟等不文明行为;乘客排队购票、排队乘车;长途营运车辆进出站有序、停放有序;工作人员在岗在位、礼貌待客、热情服务;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及投诉电话;安全管理: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疏散通道畅通;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完好有效;严格进行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检查;公共设:施座椅、公用电话亭、垃圾箱(果皮箱)、无障碍设施的损坏情况。
7、出租车
车辆整洁、车况良好,座垫、椅套干净,车内无异味;驾驶员仪表整洁,言语举止文明;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吸烟、不吃零食、不接打手机;无违章驾驶、拒载和宰客现象;斑马线前文明礼让;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
8、农贸市场
市场环境:设有临时停车点,无乱停车,人流、物流、车流畅通;无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内外环境整洁,场内下水通畅,设有垃圾箱(桶),无乱堆乱放、乱扔杂物、无蝇;商品按类分区,标识醒目清晰;
设有公示栏、公平秤、投诉受理处。
规范服务:证照齐全,明码标价;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设立专门区域加工直接入口和销售散装食品并配备必要的卫生装置;不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商品。
安全管理: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场内消火栓、灭火器和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被占用或堵塞。
发:县委常委,翠江镇、城郊乡、城南乡党委,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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