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宁化县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党(工)委(总支、支部):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县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大批勤奋敬业、勇于奉献、锐意进取,为宁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青年。为进一步弘扬"奋起直追,争创一流"的新时期宁化精神,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三区"开发建设,在加快我县建设闽赣边界中部经济强县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决定在"五·四"运动90周年到来之际联合开展首届"宁化县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挖掘、表彰、宣传全县各行各业中作出突出业绩和积极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具有时代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的青年楷模,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成长成才,不断促进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二、评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是青年中的优秀典型,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广大青年具有示范引导作用。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积极投身我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无私奉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崇尚文明的榜样。
申报人选必须是年龄在1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县学习、工作、生活2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全县各界青年。
1、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努力帮助农村青年增收致富,服务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方面成绩显著者;
2、在维护国家集体财产、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3、在文化建设中,立足教育、科研、文化及卫生和体育等工作,勇于改革创新,成绩突出者;
4、在执法执纪、秉公办案、打击罪犯、反腐倡廉中成绩显著者;
5、在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活力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6、在城镇个体、私营企业经营中,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帮助青年创业就业方面成绩显著者;
7、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者;
8、在加强党团建设,开展党务、政务工作以及青少年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9、在其他方面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积极贡献者。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联合主办。由主办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和宣传表彰工作。成立由组委会和有关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和审定工作(评委会名单另定)
四、实施步骤
1、人选推报(3月20日-4月2日)
组织推荐。各单位根据评选通知的要求推荐1至2名本地区、本系统最优秀的青年参选,并按照要求调查核实事迹材料,按时报送。
个人自荐。为进一步扩大优秀青年的选拔面,积极鼓励广大优秀青年向组委会办公室自荐,凡符合条件者,可登录中国宁化在线网站(www.zgnhzx.com)下载表格报名自荐。
2、确定正式候选人(4月3日-4月5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作为候选人建议人选提交组委会研究。组委会根据候选人的事迹,并考虑人选的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3、投票评选(4月6日-4月30日)
通过新闻媒体将20名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布,并通过网络等投票方式进行社会公众投票(具体投票方式和办法另行公布),公众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综合两项投票结果,排名前10位的授予"宁化县十佳青年"称号,其他10位候选人授予"宁化县优秀青年"称号。
4、总结表彰(5月4日)
召开首届"宁化县十佳青年"表彰大会。对"宁化县十佳青年"及"宁化县优秀青年"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同时,组委会办公室将评选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这一活动的组织领导,使此次评选活动成为举荐优秀青年典型、宣传先进青年事迹的重要工作载体。动员本地区、本系统青年踊跃参与,使更多的青年在评选先进典型的过程中能够受到教育和鼓舞。
2、推荐人选应坚持择优的原则,着重考虑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着重考虑工作在基层、活跃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第一线的人选。各推报单位对候选人进行认真的考察把关,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
3、推报人选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
(2)候选人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10份;
(3)候选人500字左右主要事迹简介10份(从事迹材料中提炼,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
(4)候选人1寸标准照三张,4寸数码生活照或工作照;
(5)获奖证书、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
4、所有推报材料必须在4月2日前送交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并将事迹材料、简介、照片发至邮箱:nhtxw@163.com,联系电话:6822554。
附件:1、首届"宁化县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首届"宁化县十佳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共青团宁化县委
200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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