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非法狩猎获刑 巡回审判释法
2024
12/05
07:21
宁化县融媒体中心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走进泉上镇,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狩猎罪案件。通过在案发地巡回审判,“零距离”以案释法,20余名当地群众旁听庭审。
宁化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金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张某金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相关情节,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
当庭宣判前,法官还对被告人张某金进行了法庭教育。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向旁听群众答疑解惑,呼吁大家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勿为一己私利触犯法律红线。
通讯员 赖征源 范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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