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园区枫桥”化解职工忧心事
9月19日,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成功调解一起工伤劳动纠纷案件,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这是该基地建立以来,又一起运用“园区枫桥”机制成功调解的案件,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10月13日,当事人李某入职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4月15日,李某在粉刷围墙时围墙倒塌将其压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经宁化县人社局认定为工伤,经三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八级。李某向公司表示希望得到合理的赔偿,而企业则对工伤赔偿标准存在疑虑,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矛盾逐渐激化。2024年8月29日,李某向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寻求帮助。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基地高度重视,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组成专案处置小组,会商研判,及时组织职工维权律师团队和职工方、企业方调解。调解人员首先与双方进行了深入沟通,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和分歧点。随后,工会法律援助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说明,帮助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在调解过程中,县总工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耐心倾听双方意见,积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公司同意支付李某因工致残八级除社保赔付以外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扣除被申请人已支付的4.7万元)共计人民币10万元,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本起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2022年6月,宁化县总工会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开发区管委会等六部门联合成立“园区枫桥”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目前,基地共受理案件数5件,惠及职工数33人,为职工挽回损失27万余元。
记者 张凌波 通讯员 邱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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