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2024
05/25
07:30
宁化县融媒体中心
5月24日,宁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廖祥初,副主任周文庆、张清永、王克延、吴东香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关于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秋季普通高中扩容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关于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宁化县人大常委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暂行办法(草案)》;审议了代表工作有关事项,通过了《宁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经确认,本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宁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24人。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因工作调整,决定免去:潘良珍的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叶斌的宁化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伍毓庆为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荣明为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张启城为宁化县水利局局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廖祥初为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任职人员还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祖禄,县人民法院院长闫明伟,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记者 夏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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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淑珍】 【责任编辑:曾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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