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9月27日,宁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廖祥初,副主任黄树荣、吴金珠、周文庆、张清永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执法检查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免去:
张东华的宁化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标斌的宁化县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廖国辉的宁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罗东斌的宁化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职务,
张德潭的宁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职务。
因到龄退休,免去:
张雄的宁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廖学珠、张河金的宁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任命:
雷恒寿为宁化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曾诚为宁化县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赖丽华为宁化县人民法院华侨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吴美慧为宁化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
曾显国为宁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廖益彬、张晓华、修仰洪为宁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经表决,决定接受:
张东华、张标斌两位同志辞去宁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职务,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廖祥初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审议了《宁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本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实有代表219人。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会上,全体组成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一起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若干措施》文件精神。
县委常委、副县长步连增,县人民法院院长闫明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腾龙,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记者 夏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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