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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化:“自动履行+信用修复”强化当事人诚信观念

2023
06/16
08:56

“感谢法官,有了这张证明补上信用缺口,我就可以安心做生意了。”看着手里的《信用修复证明书》,罗某心中满是感慨。

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信用修复证明书》,这是宁化法院探索个人信用修复机制,对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正向激励的重要举措。

原来,罗某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与另一被执行人巫某合伙经营一家餐饮店不善,后拖欠承租人租金等费用共计14余万元。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罗某、巫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同时查封了罗某名下房产,依法准备在拍卖平台予以公开拍卖。

“法官,不是我不愿偿还租金、物业费,只是巫某在纠纷发生后就失联了,把烂摊子留给我,现在巫某名下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我不甘心……得知房子即将被拍卖,被执行人罗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告知其与巫某之间关于合伙事项的纠纷,就其已经偿还的部分,有权依据当时合伙协议的约定,通过另行诉讼向巫某追偿,同时也可以积极提供巫某相关执行线索。

在执行法官主持下,罗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暂不处置罗某名下房屋,本案执行款分期履行。最终,罗某没有辜负执行法官的期望,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将执行款偿还了本案申请执行人,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案件执结后,考虑到被执行人罗某生产经营需要,执行法官主动向其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书》,证明罗某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其擦去“信用污点”,消除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帮助其卸下包袱,重塑社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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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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