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列入失信名单 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2021
10/09
17:20
“法官,我马上还钱,请不要把我列入失信黑名单……。”2021年2月1日,在宁化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杨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官不要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卢某与杨某原系同事关系。2013年至2016年期间,杨某多次以投资缺少资金周转为由向卢某借款。2016年6月20日,经双方结算,杨某共欠卢某借款160000元,杨某出具一张借条给卢某,约定借款期限2个月,月利率2%,每2个月结息一次,若借款人未按约归还借款本息,还应承担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间,杨某在偿还了相应利息和50853.27元本金后便不再偿还本息,卢某无奈将杨某告上法庭。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偿还卢某借款60000元,该款于2020年1月24日前付清,余款卢某同意放弃;若杨某未按约还款,则按借款本金109146.73元为基数,以月利率2%计算利息。调解生效后,杨某未在给付期限内给付卢某还款,卢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得知杨某在宁化某保险公司上班,2月1日,执行法官依法通过杨某的公司从其工资银行账户上扣划30000元到法院账户,并将被执行人杨某传唤至法院,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再次告诫被执行人,如不履行义务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感受到法律强大威慑力的杨某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主动表示愿意还款。通过多方筹措,杨某当天就主动向法院履行剩余执行款38000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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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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