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
7月23日,宁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廖祥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树荣、周文庆、张清永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经表决,决定任命张祖禄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周美华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汤有芬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经表决,任命闫明伟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职务,并做出了闫明伟为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职务的决定;任命林腾龙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并做出了林腾龙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因工作需要,经表决,任命张海军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黄新婷、连剑飞、赖林才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工作调整,经表决,决定接受李恭清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张清祥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周颖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兰其锋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刘小明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因工作调整,经表决,决定接受黄伟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郭建武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因工作调整,经表决,免去伊贤明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张海军、江伟健、欧阳盛福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廖祥初为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的报告。
代县长吴茂生,县委常委、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胡为民,县领导吴金珠,副县长饶浩,法院、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候选人),部分县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记者 徐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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