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年轻情侣未婚先孕引矛盾 法官调解化纠纷
2020
09/22
07:29
宁化县法院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及时化解了一对年轻情侣的矛盾纠纷,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张先生与吴女士均系“00后”,双方恋爱后同居,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于2020年2月生育一女。女儿出生后,张先生与吴女士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分手后,吴女士独自外出务工,将才三个月大的女儿留在老家由其父母亲照顾。张先生认为吴女士未尽作为母亲的义务,吴女士的父亲又常年酗酒,为了女儿能健康成长,张先生诉至宁化法院,请求判决女儿由其抚养,吴女士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
宁化法院受理此案后,本着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立刻联系了吴女士,告知其应当承担抚养义务。吴女士表示自己目前无稳定收入,同意女儿交由张先生抚养,但无力承担抚养费。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儿张某某由张先生抚养,抚养费由张先生负担。
张先生与吴女士均未满二十周岁,在处理情感问题时,心理不够成熟,在此种状态下未婚生育,实则是对孩子的一种不负责任。法官提醒:作为父母,应当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在未做好组建家庭准备的情况下,不应轻易生育孩子,否则容易使孩子处于不安定的状态,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通讯员 赖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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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丽华】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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