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关于全面恢复道路客运及公交线路运营的通告
2020
02/22
09:17
宁化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交通检疫组
宁交检疫组〔2020〕20 号
关于全面恢复道路客运及公交线路运营的通告
一、全面恢复市际、县际道路客运班线运营,具体发车时间及班次信息以宁化汽车站公告为准。省际班线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二、全面恢复县内道路客运班线运营,具体发车时间及班次信息以宁化汽车站公告为准。
三、全面恢复城区公交、城乡公交、县际公交线路运营,具体班次时间及站点停靠信息以宁化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四、相关要求
1.严格执行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50%客座率要求;其他班线客车应在车厢后部预留最后两排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公交车须标识区分隔离座位,预留通风车窗。市民乘坐公交车应分散乘坐或站立,保持适当的距离间隔。
2.县际以上客运班线实行“点对点”、“站到站”运输,严禁站外及运输途中上、下客。
3.除城区公交外,其他客车、公交车的乘客须进行体温筛检和身份信息查验登记后方可上车。乘客应自觉携带身份证件并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乘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不得乘车。车辆运行途中,司机、乘务员和乘客须全程佩戴口罩。
4.客运企业、汽车站要做好司乘人员体温检测、信息查验,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汽车站查验操作规范》,做好站场公共区域和运输车辆的消毒、通风和卫生清洁等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等管理规定,提前开展检票工作,在售、检票口设置隔离带、划分等候区,确保间隔线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5.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现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乘坐客车、公交车,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宁化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交通检疫组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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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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