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城管局及时制止一起室外活禽宰杀行为
2019
08/14
07:54
宁化县城管局
8月11日,在宁化县城区南大街,一家活禽宰杀店在室外宰杀活禽的行为被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制止。
当日,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县检察院路口处一家活禽宰杀店在店外占用人行道私设遮阳棚,露天占道宰杀活禽,污物遍地,污水横流,恶臭扑鼻,污染环境。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告诉店主,其行为违反了《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不得向店外清扫、倾倒垃圾、污水、油污等废弃物。工作人员要求店主要立即整改,不得继续在室外占道宰杀活禽污染环境。下一步,县城管局将对此行为立案处理。(吴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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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炜娟】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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