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一男子损公肥私落入法网
2017
12/18
07:02
宁化县新闻中心
近日,宁化男子老余被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0年10月至2012年5月,老余任某乡镇新农合核报员,系聘用人员,负责相关报销费用的支付、核报工作。2010年10月,老余在核报已支付给病人的新农合费用的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用同一份结算单向乡镇卫生院出纳多次报销而没有被发现,这多出来的500元随后被老余据为私有。发现事情没有败露后,老余便萌生了通过重复打印报销结算单给领导、病人签字、复印已签字结算单等方式,多次将报销结算单向乡镇卫生院报销新农合费用。经查,从2010年10月至2012年5月,老余采取蚂蚁搬家式手法,先后骗取卫生院公款123082.2元,均用于个人消费。
案发后,老余通过家属退回卫生院9.8万元,随后潜逃五年。2017年6月,老余先后向宁化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投案。
老余作为聘用人员,属临时工,但是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重复报账的方式骗取公款123082.2元,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罪,难逃法网。(钟建斌 黄香海 赖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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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建斌 黄香海 赖全平】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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