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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学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17
01/20
07:23
宁化县新闻中心

 

 

    1月18日,宁化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宣传《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金炎,副县长黄光成出席会议。


   就条例的颁布实施,张金炎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把握内涵,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督促落实,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强化监督,持续推进,努力形成全县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为实现城市管理工作上新台阶,创造更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黄光成就条例的学习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意见,他说,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学习和宣传,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与其他相关制度的衔接,形成一个上下联动、横向配合的互动格局,把《条例》贯彻实施好。


    县人大环城委负责人介绍了《条例》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介绍,并布置人大常委会《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


    县行政执法局、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如何推动和监督条例的宣传贯彻作了发言。


    《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10月19日由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16年12月2日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三明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在三明市地方立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依法治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张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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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丽勍】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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