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某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被刑拘
2016
12/10
08:19
宁化县新闻中心
日前,家住建宁县的戴某玲因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在宁化县时被宁化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查处,面对他的将是接受法律的制裁。
11月28日,戴某玲将建宁收购的野生动物在途经安乐镇刘坊村204省道一旧加油站路段时,被正在路面交通执勤的人民警察给查获。
经宁化森林公安民警审理查明,11月28日,戴某玲和其妻子表弟曹某河驾车从建宁县开往龙岩市上杭县,途经建宁县均口镇黄岭村三滩口鸳鸯湖旁(205省道边)花了5000元向当地3名中年农民非法收购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珍贵野生动物鬣羚。而后继续往龙岩市上杭县方向驾驶,目前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戴某玲已被该局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民警提示,宁化县森林公安分局对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是发现一起严力打击一起,绝不姑息。冬季是贩卖野生动物的高发期,广大市民不要贪图美味而去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欢迎广大市民踊跃举报,为警方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获罪活动提供更多的线索。(张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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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丽勍】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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